囤房稅目的是甚麼?
囤房稅政策目的就是希望讓閒置空屋釋放到租屋市場,因此在修法設計上,讓房東有優於一般多屋族的稅率。
囤房稅2.0於2023年12月正式三讀通過,預計2024年7月實施,2025年5月開徵!
縣市歸戶改全國歸戶:意思是修法前單一縣市為單位超過3間才算,修法後全國加起來超過3間就算了。
這裡小編舉個例子,大家會比較清楚:
陳先生在台北市有3間房子,台中市有2間房子,修法前 台北的(3間)房子+台中的(2間)房子都可以用自用稅率(1.2%)。
修法後,因為全國歸戶所以現在要以5間房子一起算,只能有3間可以用自用住宅稅率(1%),
另外2間必須用 非自用住宅稅率(2%~4.8%)。
開頭有說到囤房稅2.0的目的,是為了提昌多屋族把房子拿出來出租,
所以如果陳先生將另外2間房子拿來出租,且租金有達到一定的標準,非自用住宅稅率就會調降
(實際標準依各縣市地方政府的公告為準)
自用住宅的定義:
★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皆無出租。
★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。
★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稅率:由於囤房稅屬於地方稅,所以每個縣市的非自用住宅稅率都不一樣(但自用住宅稅率都是一樣的。)
自用住宅稅率由1.2%改為1%
非自用住宅稅率由1.5%~3.6%改為2%~4.8%
一張圖讓您了解囤房稅2.0的重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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